關于對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和恢復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內農牧機發〔2024〕195號
各盟市農牧局,有關
農機產銷企業:
依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
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規定,經調查核實、專家指導、集體研究、約談告知等程序,對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的產銷企業,及有關企業申請恢復違規補貼產品補貼資格做如下處理決定。
扶余市鴻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3WPQ-2000型牽引式噴桿噴霧機在盟市自查時發現存在“銷售的產品參數與鑒定產品不一致”、“虛開發票套取補貼資金”及“虛購套補”的違規行為,決定給予“取消所有產品補貼資格”的處理結果,涉及經銷商通遼市沃田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通遼市秀嬌農資銷售有限公司、科右前旗普豐
農機經銷處,決定給予“取消經銷補貼產品資格”的處理結果。
二、申請恢復補貼資格產品處理
新鄉市北方散熱器有限公司9HWP-1000飼料混合機,2023年8月在我區投檔時違規,該產品被暫停補貼資格。經企業申請,按照有關規定符合恢復補貼資格條件,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恢復新鄉市北方散熱器有限公司9HWP-1000飼料混合機的補貼資格。
三、有關要求
全區各級農牧部門要嚴格執行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對涉事企業及產品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
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落實整改,嚴格遵守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因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處理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4年4月10日